新闻通告

资源植物研究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云南大学资源植物研究院 发文时间:2020-09-21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 号)精神和云南大学本科生院《云南大学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定资源植物研究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免工作小组

(一)成立资源植物研究院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研究制定推免实施细则,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

资源植物研究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胡凤益

副组长:何飞飞

成员:王贤智 谭静 吴学尉 黄斌全 黄立钰

(二)成立申诉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本学院推荐工作。

组长:汤开磊

副组长:董相书

成员:曾倩 秦世雯 陈蕊

二、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推免名额分配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不简单以各专业的人数比例进行分配。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情况纳入综合测评体系,不得单列名额进行选拔。

2020年本科生院下达我院的推免名额为4名,院内各专业的分配名额为:园艺专业2名,植物科学与技术专业2名。

三、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0 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 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者获得四级合格证书。

(四)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必须合格,且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中的思政类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五)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实施细则包括学院组织领导、名额分配原则及各专业实际分配名额、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咨询电话及申诉电话等内容。

(二)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免实施细则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学院在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免实施细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拟推免名单、拟推免学生成绩单、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学院拟推免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及时将拟推免名单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同时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更换或撤回,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一律无效。

(五)公示无异议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院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院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学院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院。

(二)切实公开推免信息。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等信息要提前在学校本科生院网站、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拟推免名单要在学校本科生院网站、学院网站以及本科生院和学院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严格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加推免招生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上报学校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严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测算。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征兵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纳入综合测评体系。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 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5 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8 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应给予推荐资格;

2.学生到教育部新职业网“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所列的国际组织实习,实习 1 个月到 3 个月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0.2 分;实习 3 个月到半年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0.5 分;实习半年及以上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1 分。

(五)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学院推免咨询电话:13308853495,申诉电话:13629441910

(六)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学院将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规定,不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联系接收单位取消学籍。

 

 

资源植物研究院推免工作小组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日